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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生准军事化管理细则
2024-05-28 09:21 少民室 

第一章生活制度

第一节起床、集合

第一条全体学生按照规定时间起床,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第二条全体学生按照集合时间迅速下楼集合,集合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集合队伍要做到快、静、齐。

第三条学生因突发伤、病不能按时起床、出操、集合、上课,需向班主任请假。如果事发紧急未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需本人或委托人在24小时内完成正常请假手续。

第二节洗漱、整理内务

第四条洗漱和整理内务时间按照生活制度表执行。

第五条各宿舍当日值日学生负责整理宿舍卫生,其他学生整理个人内务卫生,所有物品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要求进行整理。

第六条每周三次卫生检查,两次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学生检查小组、一次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学生检查小组,并进行检查登记。

第三节

第七条每天早晨进行早操、晨读,具体时间按照生活制度表执行。

第八条学生必须参加早操。班长负责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向班主任报告。

第九条早操内容包括跑步、早读、队列训练等,班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第十条严守队列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有嬉笑、打闹、说话现象。

第十一条出入队列须报告,经班长允许后,方可出入,严禁出操中途擅自离队。

第十二条如因节假日或因天气等原因不出早操,由班长根据班主任安排通知同学,并在当天考勤表上备注。

第十三条各班班长将一周考勤表于每周五17:00点前上报班主任。

第四节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食堂就餐。

第十五条就餐时须遵守食堂规定,谦虚礼让,举止得体、文明,用餐后要主动将餐盘放到指定地点,配合食堂保洁人员工作,严禁饮酒。

第五节早自习

第十六条早自习由班长负责组织到指定教室进行。

第十七条早自习时间不得无故请假,早自习的纪律要求与上课纪律一致。

第十八条班干部要负责监察并填写《纪律监察记录表》,并于每周五17:00点前将表格报班主任。

第六节

第十九条日常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必须在上课前完成请假手续。如果事发紧急未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需本人或委托人在24小时内完成正常请假手续。

第二十条早、晚自习及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由班干部负责监察统计,并填写《纪律监察记录表》,并于每周五17:00点前将表格报班主任。

第二十一条全体学生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上课,遵守课堂纪律。

第二十二条上课铃响后,班长下达“全体起立”的口令,所有学生应立即起立向老师问好;下课时班长再次下达口令,所有学生应立即起立向老师道别。

第二十三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准军事化管理细则》;禁止在教室吃东西,非经任课教师允许上课禁止使用手机、电脑、数码播放器等通信、娱乐工具;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得影响老师授课或其他同学上课;禁止在桌椅上任意涂划、随地乱扔垃圾,注意保持教室卫生。

第七节

第二十四条午休时间,禁止喧哗吵闹,不得在楼道里嬉戏打斗,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八节晚自习

第二十五条晚自习由班长负责组织到指定教室进行。

第二十六条晚自习时间不得无故请假,晚自习的纪律要求与上课纪律一致。

第二十七条班干部要负责监察并填写《纪律监察记录表》,并于每周五17:00点前将表格报班主任。

第九节

第二十八条每晚22:00前,全体学生必须回到宿舍楼,做好查房、熄灯准备。

第二十九条查房时,所有学生必须在本人宿舍。

第三十条全体学生23:00准时熄灯,熄灯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熄灯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电或采取其他方式照明,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生活制度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30

起床

2

6:30—6: 45

整理内务

3

6: 45 —6:55

集合

班长负责点名

4

6:55—7:10

早操、晨读

5

7:10-7:40

早餐

6

7:40—8:00

早自习

7

8:00—11:40

上课

8

11:40—13:15

下课后自行午餐、午休

午休期间禁止在楼道内嬉戏打闹

9

13:30—17:00

上课

10

17:00—18:30

下课后,晚餐、自由活动

11

18:30—18:45

自行抵达晚自习教室

12

18:45—21:15

晚自习(周一至周五、周日)

13

21:15—22:00

自由活动

1 4

23:00

熄灯

1 5

周六、周日6:00-21:30

周六、日如学校无安排学生可自由活动,离开天津需提前请假,周日18:00前请假学生需返校销假。

请假须填写附件四表二

 

 

第二章内务卫生制度

第一节宿舍内务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配备设施必须按要求摆放,因特殊情况需变换摆放位置的,必须经班主任批准。

第三十二条整个房间干净、整洁、明亮,空气清新、自然。

第三十三条床面、桌面、地面、墙面。

(一)床面:床单平整、洁净,被子按军被标准,叠成“豆腐块”形状,枕头放在被子侧面靠墙,与被子在同一条直线上;床上无其它物品,床棱干净;

(二)桌面:桌面整齐无灰尘,台灯上无灰尘;

(三)地面:地面清洁,没有杂物、发丝,不可有固体粘贴地面,如:口香糖;

(四)墙面:墙面干净,不乱贴乱画。

第三十四条玻璃明亮、干净,门窗干净无尘土。

第三五十条洗漱用品(毛巾、牙膏、牙刷、水杯、香皂等)摆放整齐,香皂置于皂盒内。

第三十六条拖布、簸箕、扫把、垃圾筐摆放整齐,拖布等要清洗干净。

第三十七条宿舍安全

(一)室内无人时,要切断接线板等用电设施的电源;

(二)不能在室内随意拉线,悬挂物品;电线要摆放整齐,严禁绕床;

(三)室内无人时,将门窗、衣物橱柜锁好;

(四)宿舍内不得使用学校规定的违禁电器。

第三十八条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

第三十九条班级要以此章节内容为评判依据,每周三次进行内务卫生检查,并及时公布结果。

第四十条宿舍安全、卫生责任人由宿舍长担任。

第四十一条建立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值日制度,对内务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党委学工部对内务卫生进行抽查、反馈,定期开展评比工作。

第二节公共区域卫生

第四十二条保持宿舍楼道以及公共设施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门口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

第四十三条严禁窗外搁置悬挂物品,严禁向窗外泼水、吐痰,扔纸屑及其他杂物。

第三节个人卫生与健康

第四十四条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洗衣物,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清洁。

第四十五条严禁吸烟、饮酒滋事,宿舍内严禁抽烟、饮酒、饲养宠物。

 

 

第三章仪容仪表制度

第四十六条学生文明着装,在校园内不允许穿吊带装,不得穿过薄、过透、过露的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教室。

第四十七条不得染发,男生不得留长发。

第四十八条男女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佩戴耳饰、项链、手镯、脚链、戒指、腰链等饰品。

第四十九文明用语

(一)任何场合见到领导、老师都应主动问好;

(二)态度诚恳、亲切、大方;

(三)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说脏话。

第四章学生上课制度

第五十条安排值日表,值日学生应在教师进入教室前将黑板擦干净,并协助教师准备好相关教学设备,课后做好值日并检查安全。

第五十一条学生须按照指定座位入座,否则按旷课处理。课前关闭手机、平板电脑等通信、娱乐工具。

第五十二条入座后将书包放入书桌内,不得摆放在桌面上。

第五十三条尊敬教师,上、下课时由班长下达口令,全体学生起立向教师问好、道别。

第五十四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课前10分钟提前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者,需经教师同意后方可入座或离开教室。

第五十五条接受教师的课上考勤点名,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第五十六条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主动思考;不得大声讲话、交头接耳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影响老师授课和其他同学上课。

第五十七条课堂上不能看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书籍,不得吃零食。

第五十八条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课堂作业,及时上交、不得抄袭、代做。

第五十九条不能将食物、香烟、打火机、酒带入教室。

第六十条爱护公物,不得在课桌椅上乱涂乱画;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不得乱扔纸屑,值日学生负责好卫生工作。

 

 

第五章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节会议及讲评制度

第六十一条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会,班长要在会前清点与会人数,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见《班会记录表》、《班委会记录表》),会后上报班主任。

第六十四条会议召开要求

各级会议及召开要求

序号

会议类型

主持人

会议周期

1

班委会

班主任/班长

每周一次

2

班会

班主任/班长

每周一次

以上会议如工作需要可作适时调整,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由主持人决定。

以上会议主要内容为:检查、讲评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总结一周监察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等。

第二节请、销假制度

第六十五条学生在早操、早自习、上课、晚自习、集体活动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

第六十六条

(一)病假:请病假须有本人的书面申请(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还须持有医院出具的挂号单、病例及诊断证明,如事发突然,需在事发后24校内补交相关材料,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二)事假:请事假须由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并需要家长通过书面或电话与班主任确认。

(三)公假:课外活动请假需要持主办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的请假条到班主任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临时请假:如遇突发事件需要临时请假,本人需在离校前1小时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班主任报学工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校,并在返校后24小时内补齐相关手续。

第六十七条周六、周日,因离开天津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于周日18:00集合收队前销假,该假仅限于学生回家,并需在假前三天完成请假手续(见《天津周边地区学生周末请假登记表》,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第六十八条学生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且不离开学校的由班主任批准;学生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需离开学校的、三天以上的,需报学工部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离校需履行请假手续(见《国家法定节假日请销假记录表》),须在假期结束最后一天18:00前按时返校归队,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第七十条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并按批准权限逐级及时销假。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挂号单、病例及诊断证明销假。

第七十一条事先未报告或报告未经批准而超假者,超出部分按旷课处理。由于特殊状况不能按时销假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汇报自己的特殊情况及预计归校时间。

第七十二条国家法定节日、周末未按规定请销假的,无论何种原因,将不批准下一次国家法定节日、周末请假申请。

第三节请示、汇报制度

第七十三条遇到各项规章制度无明文规定的情况,班干部应立即向班主任请示,如需向院、系主管领导请示的,在上级未做出明确答复前,学生干部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十四条班干部应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汇报时间由班主任决定。

第七十五条遇有学生患疾病、重病、受伤,学生家长来校,学生中出现违纪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班干部须立即向班主任汇报。

第七十六条学生中发生重大事件,班主任应立即向学工部汇报。

第七十七条家庭困难学生需在开学后4周内向班主任说明,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

第四节集会制度

第七十八条参加其他活动时学生须由班主任亲自整队前往。提前20分钟入场完毕,不得迟到、早退、交头接耳、玩手机等不良行为。

第七十九条在室内集会时学生应按划分座位入座。就座后学生应端坐静听、关闭手机,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意吐痰、乱丢杂物,不看与集会无关的书报,未经同意不准提前退场。散会后,需等领导和来宾退场后方可依次退场。

第八十条在室外集会时,学生应站姿端正,不得有随意走动、交头接耳、起哄、吹口哨、玩手机等不良行为。

 

 

第六章值班制度

第八十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安排班委非上课时间值班。值班安排以排班表为准

第八十二条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维持学生宿舍秩序,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

(二)协助班主任晚查房工作,落实不在校学生的情况,详实填写晚查房记录及值班日志;

(三)实时了解班级同学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四)值班学生不能私自脱岗;

(五)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值班,应及时报告班长和班主任。待安排替班学生,并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六)值班期间须确保值班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

(七)不允许学生代岗教师值班,如发现此情况任何同学可直接报告学工部负责人;

(八)节假日期间,如有学生留校,需正常值班;如无学生留校,班长请示班主任并得到批准后可取消值班;

(九)班长需随时确保手机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十)值班期间私自脱岗按照旷课处理,如脱岗期间发生重大情况,还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纪律监察制度

第八十三条班干部为纪律监察组成员,班主任领导下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监督学生日常行为,并辅助课堂纪律检查。

第八十四条纪律监察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学生的课堂表现及早操、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课外活动的迟到、旷课和早退情况;

(二)检查学生仪容仪表行为规范;

(三)检查学生内务质量;

(四)检查学生其他违纪情况。

 

 

第八章学生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第八十五条班主任每周两次抽查学生内务,每月评选一次“内务优秀宿舍”,每季度评选一次“内务标兵宿舍”。

第八十六条宿舍规章除本专业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留存)编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请假时间

 至                             (上午/下午/晚 共    天)

请假事由

所往单位或目的地

销假时间

本人联系 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我已征得家长同意,在请假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出现问题,由本人承担,后果自负。

                                    请假人签字: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学工部意见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预科生请假条     编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请假时间

                                 (上午/下午/晚 共   天)

请假事由

所往单位或目的地

销假时间

我已征得家长同意,在请假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出现问题,由本人承担,后果自负。

                                 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学工部意见

说明:1、学生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医院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书。

2、请假条分上、下两联,上联由班主任留存备案,下联学生本人留存备用,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四天及以上由学生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按旷课处理。学生本人须在销假时将下联交还班主任。

 

 

天津周边地区学生周末请假登记表

 月   日        第   周

序号

姓名

学号

宿舍号

本人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离校签字

返校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国家法定节假日请销假记录表

__________年__________节日请销假登记表

学号

姓名

回家/旅游/在校

目的地(城市)

家长是否已知同意

离校

签字

返校

签字

本人联系电话

 

 

纪律监察记录表

注:此表适用于早晚自习纪律监察、课堂纪律监察、宿舍内务检查、晚查寝等工作记录。

序号

时间

班级

姓名

事由

检查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班会记录表

班级

   周

2018.X.X-2018.X.X

会议

编号

会议

时间

会议

地点

应到

人数

实到

人数

请假人员及原因

会议纪要

工作安排

记录人

班主任签字

 

 

班委会记录表

班级

   周

2017.X.X-2017.X.X

会议

编号

会议

时间

会议

地点

序号

姓名

职务

签到

请假原因

备注

1

班长

2

团支部书记

3

副班长

4

学习委员

5

文艺委员

6

生活委员

7

体育委员

会议纪要

工作安排

记录人

班主任签字

第九章附则:少数民族预科生,其它管理规定参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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